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☆、闞自珍番外前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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闞自珍從一出生,因著身邊的宮人受了他父皇母後的命令,天天在他耳旁嘮叨:“小王爺你與當今太子是嫡親的同袍兄弟,你要好好的與太子殿下相親相愛,江山有太子的一半也有你的一半!”

聽得多了,闞自珍就曉得,他家有他太子哥做主,他命中註定是個閑散王爺。每每瞧著他太子哥苦逼地學習,連吃飯上茅房的時間都得規定,闞自珍便覺得將來坐著江山的人幸好不是他。

是以,十五歲那年,苦逼的太子半夜抱著行囊來他的寢宮,神秘地告訴他:“我要離家出走。”闞自珍摸著鼻子看了他哥半響,問:“為何?”

太子苦著臉吐槽:“我歡喜掌燈的宮女阿煙,今日送了她一朵桃花,晚上阿煙便被母後貶去洗馬桶了。”

闞自珍那時勵志將自己養成一個溫潤如玉的公子,折扇從不離身,連困覺都放在枕頭邊上。他“唰”地一聲將折扇展開,甚有風度地扇了扇,與他兄長太子道:“沒了個阿煙,還有奉茶的阿梅,你若是喜歡,莫要送花,直接拉上床便是。”

太子從小到大所學的都是治國策論,對於兒女私情不甚了解,當即不恥下問:“為何?”

闞自珍唇角掛著淡笑:“自古君王薄情,要的便是博愛二字。你對阿煙可是上心的緊,我記得從小到大你除了要她侍奉之外,旁人進不得你身。母後將阿煙貶走,卻是在幫你。”

太子恍然大悟,抱了抱闞自珍:“阿弟,謝謝你。為兄曉得了。”

闞自珍溫和一笑:“自家兄弟,莫要客氣。”

從此以後,太子便在博愛的道路上越奔越遠!

第二日,皇宮大亂!

因為逍遙王爺失蹤了,只留下一封書信,美其曰是要替兄長太子去見識見識他的大好河山,讓父皇母後並著太子哥默念!

皇宮少了個王爺,民間便多了個書生。

闞自珍一路游山玩水,結交了不少狐朋狗友。

其中有一好友祖上是茅山道士的外門弟子,家中有很多關於關於精怪的傳奇書本。闞自珍連看了十本,便對其向往。

無意間聽這位朋友說,九華山上的捉妖師乃業內第一,更加向往之!

在這位朋友家中小住幾月,將所有藏書都讀完之後,闞自珍踏上了尋找九華山捉妖師之旅。長途跋涉三千裏,終於到了九華山境內。

闞自珍花光了盤纏,為了生計只好做了當地富貴人家的西席。

他的學生是個年方二八的小姐,總是拿著一副粉面含春的模樣羞答答地瞧著他。闞自珍自詡翩翩貴公子,對小姐持禮以待!

三日之後的一個早上,他出門買海棠糕,遇到了一個粉衣少女。

粉衣少女被人群擠在他懷中,驀然擡首,一雙濕漉漉的雙眼照進了闞自珍的心底。他只覺沈寂了二十年的一顆心,瘙/癢的厲害。

“你見過我羨央師姐麽?”粉衣少女如是問道。

“你師姐作何模樣?”闞自珍唇角勾起一抹微笑,反問。

粉衣少女的臉龐在他的註視下慢慢變得通紅,只好低頭諾諾道:“我師姐好比那帶刺的薔薇花一樣好看。”

闞自珍聞言只覺面前的姑娘天真可愛的緊,遂帶著她四處尋找她的師姐。後來在河邊找到了粉衣少女的師姐,卻因授課的時間到了,闞自珍只好匆匆離開。

那時,他教著小姐念書,粉衣少女的臉龐總是在他腦中徘徊不去。

他很懊惱,他歡喜那個姑娘,卻連那姑娘的首末都沒弄明白!

後來,第二次見面,比想象中要早上許多。

那個少女同他的師姐到金主家除妖,他也第一次曉得,原來所謂的妖精,空有一副美貌的皮囊卻無一顆人類善良的心。

“別怕,那個妖精想迷惑你。”這是那姑娘第二次見面與他說的話,保護意味濃濃的一番話,瞬間將他的心浸暖。

後來的後來,一如書中所寫的才子佳人一般,念情詩,討姓名。

他的粉衣姑娘名為——時歇!

時歇,時歇,他翻來覆去的念著她的名字,細細品味,慢慢咀嚼,只覺滿心滿腔都是美好的,一如他的兄長太子講起那個叫啊煙的掌燈宮女一般!

他在九華山下搭了間茅草屋,只為了他的姑娘一下山,見著的第一個人只是他!

卻沒想,他的姑娘如此害羞。

只會偷偷地跟在他身後,永遠不敢上前與他搭話!

無法,他只好每日上街擺攤替人寫信。

他的攤位支在胡同口,那裏有一顆茂盛的合歡樹。

他替人寫家信,他的姑娘便蹲在樹上偷偷地瞧他。

每每他一擡頭,便能瞧見樹叢間那一截粉色的衣裳,他便覺得心底滿滿的。

“時歇,時歇。”他總是在空閑的時候,將她的名字寫在紙上,一遍又一遍。

第二年的春天,百花盛開。

他沒去街上支攤寫信,只靜靜地坐在院中看書。

時歇便也偷偷地趴在他的屋頂上,偷偷瞧他。日落黃昏之時,他備茶賞月,看似閑情,卻在心裏暗自著急。昨夜他將屋頂的房梁換上一根朽木,只是想打破這種你追我趕,你藏我找的窘境。

“為何還不掉下來?為何還不掉下來?”

“難道是他的姑娘太輕,所以沒法壓垮房梁?”

“還是,他的姑娘有騰雲駕霧之術,所以才掉不下來?”

闞自珍在心底自問一百遍,終於在沈不住氣的時候,時歇掉下來了!

理所當然的,他替她做了肉墊。

時歇摔在他身上,他聽著自己心跳如鼓,他聽著自己小心翼翼的開口:“沒事兒了,莫怕。”

她怯怯的從他懷中擡起頭來,夕陽的光輝映在她的眸中,是這天底下最美的風景。

順其自然的相戀,快樂的時光總是短暫的。

“你曉得情為何物嗎?”某一天,一個嬌艷的紅衣美人站在闞自珍面前笑問。

闞自珍掉書袋,唏噓答:“問世間情為何物,直教人生死相許。”

紅衣美人捂唇嬌笑:“那你的答案呢?”

闞自珍腦中當即閃過時歇巧顏倩兮的臉,當即笑答:“與有情人,做快樂事,這便是愛情。”

“與有情人,做快樂事……”紅衣美人反覆沈吟此話,待回味過來,朝闞自珍彎唇一笑:“原來這便是愛情!”

闞自珍擡頭,驀然望進一雙翦水秋瞳的眸子,含笑的眼在他身上掠過:“那,你可願意同我做快樂事!”她看著他,眼中隱隱重彩,闞自珍恍然被她一雙幽目吸引,只覺心蕩神馳,滿腦滿心都是眸中人的倩影。心思不受控制,只想與那紅衣美人兒親近再親近。

如膠似漆的三日之後,時歇下山來尋他,只見他將一朵花插在那紅衣美兒的鬢中。時歇的臉瞬間變色,她小心翼翼地看著他,闞自珍卻對著宣緋盈盈淺笑。

時歇默然上前,扯著他的衣袖,抿唇固執地問:“你愛我嗎?”

闞自珍將頭低下,垂眸凝視著她。與時歇相處的一切,他都記得。只要想到她,便從心底泛起一股溫柔的情感,只是每當他撩眼見到宣緋唇畔的笑容時,那股繾綣的情感便被壓制。他覺得他對宣緋的愛意,不知所起,卻一往情深,縱然是一場飛蛾撲火也在所不惜。

闞自珍將時歇的手甩開,唇角勾起笑意:“現在不愛!”

“你騙我對不對!你是騙我的對不對!“時歇睜大了眼睛控訴,闞自珍看向身旁的宣緋,他握住她的手,滿目情深。時歇直直盯著他,一步一步朝前走,再次扯住了他的衣袖,淚珠從眼眶掉落,一滴一滴地砸在地上,口中喃喃自語:“你騙我的,對不對!對不對!”語氣脆弱,極近祈求。

闞自珍這才撩眼看她,眸中漆黑,唇角勾起涼薄的笑意:“我愛她,卻是不愛你。”

一瞬間的靜默,她唇抖著,不敢相信!

“哦,或許以前是愛過的!”他再添了一句話。

時歇沈默片刻,手指緩緩地合攏,緊握成拳,她目光漸漸黯淡,慢慢低下頭。萱緋側頭勾起唇角,笑意自唇邊泛出卻到不了眼底。闞自珍摟著萱緋離開,枝頭海棠開的艷麗妖嬈,像是滴在心頭的朱砂痣。時歇緩緩地擡起手,卻最終無力垂下。

時歇在那裏站了許久,直到送菜的大叔路過她身旁,喚了她一聲:“我瞧你站在這裏怕是許久了,快些回家,我今日送了好些甘蔗上山,你回去吃!”

時歇這才反應過來,望了望天,對送菜的大叔道:“大叔,若是心上人跟著別人跑了,該當如何?”

大叔語重心長道:“俗話說,男追女隔重山,女追男隔層紗。”

時歇想,她初初思慕闞自珍時,將將用了一年才追到手。如今他雖被別的女子拐走,她卻是不該就此氣餒,拿出愚公移山的意志再將闞自珍追回來。

鬥志高昂的時歇當即隨著闞自珍白天離開的方向追去!

作者有話要說: 寫到這裏,就和33章和34章節的真相對接上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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